为了更好地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小组的整体优势,进一步提高促进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此党建工作小组议事规则。

一、党建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引导和督促我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科技类社会组织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支持理事会及法人按照章程开展工作,努力为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

3.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在理事会做出重大决策、换届、重要人事安排,以及组织重大活动时,发挥政治保障作用。

4.指导促进会党组织开展工作。

二、党建工作小组议事范围

1.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传达落实上级的各项指示、决定,在促进会的贯彻执行情况和事关全会的工作部署。

2.对党建工作小组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做出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

3.党建工作小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成员的选拔、推荐、奖惩等;重大人事安排意见和涉及员工福利待遇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4.讨论并审议促进会做出的决定、规定及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

5.研究和掌握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家庭状况,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并针对本小组在对党员管理和教育中所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克服和改进,以促进党建工作小组的建设。

三、党建工作小组议事程序

1.党建工作小组会议定期召开,要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与会者应做好准备。

2.党建工作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和主持,必要时通知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党建工作小组在讨论有关党建、工作计划等重大问题时,应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反对独断专行。对讨论的意见不一致,而又因事情重大紧急时,必须要及时作出决定、决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或及时将讨论的情况报请设计党组织裁决。个人对党建工作小组形成的决定、决议要坚决服从,认真贯彻执行,坚决维护党组织据决定、决议的严肃性。

4.召开党建工作小组会议,与会人员签到并做好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