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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日,我校法学院主办的“新文科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在北京世纪华天酒店举行。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工作组副组长徐显明教授、教育部高教司徐青森副司长、北京理工大学副校长王晓锋教授、教育部高教司处长朱蓓蓓,以及来自全国四十多所知名高校的法学院院长出席了本次论坛。法学院院长李寿平主持论坛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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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晓锋代表北京理工大学致欢迎词。他讲到,在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下,学校高度重视法学学科的建设,努力汇聚国内外一流的法学人才,聚焦国际前沿和国家需求,充分利用学校的科技优势,逐渐形成了“法律+科技”的学科特色。本次论坛聚焦新文科建设背景下的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学科的改革和发展,契合当前法学教育领域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意义深刻,对于促进我校新文科建设和法学学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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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青森在致辞中指出,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是中国高等教育实现现代化、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一种创造性探索,举办新文科建设论坛具有重要意义。在推进新文科建设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是理解好和把握好四对辩证统一关系:一是处理好“老”和“新”的关系,要在“老”的基础上创造“新”,在“新”的带动下改造“老”;二是处理好“变”和“不变”的关系,不变的是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要创新的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三是处理好形式和内容的关系,要把技术形式、方法手段的变化与思想内涵的提升结合起来;四是处理科学性与价值性的关系,要实现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的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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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显明教授应邀作题为《新文科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主题报告。结合我国四十二年(1977-2019)法治建设的经验,徐显明指出,当前我们要推动新文科建设的发展,但中国法学教育的五大使命和初心不能变:一是要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二是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要求,为法治思想、法治理论提供支撑;三是提供咨政服务;四是塑造全社会的法治文化,促使社会树立法治信仰;五是实现法治和法学的国际交流。结合新文科建设,徐显明认为要加强新法学建设,而新法学建设主要体现五个“新”:生源要新、目标要更新、教学内容要更新、师资队伍要更新、人才培养的模式要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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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坛分“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和“新文科建设背景下法学学科的改革与发展”两个议题展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的法学院院长展开了深入探讨。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德忠介绍了本院“科技+法律”的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强调培养要与社会需求相契合,要适应国家重大的战略需求,及时更新人才培养的方向和方案。与会代表结合所在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深入探讨了新文科建设的涵义、目标和路径。

  通过本次论坛的研讨和交流,与会代表在以下三个方面达成共识:第一,尽管新时代科技迭代发展、国际格局发展和人民对法治文明需求的变化催生了新文科建设和新法科建设,但法学教育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提供社会服务、促进法治信仰、加强国际合作的初心不能变;第二,尽管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就是指培养复合型、国际化、实践性人才相结合的高层次法治人才,但“卓越”一定是多样化的“卓越”,而非同质的;第三,在新时代新文科的背景下,法学一级学科设置的局限性日益明显,不利于法学学科的发展。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现行的法学一级学科应该根据学科领域或学科内容进行拆分,分别设置若干法学类一级学科。

  本次论坛推进了《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意见》的落实,探讨了“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和新文科建设工作的展开,取得了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