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集体意识,以便更好地促进我协会各项工作开展,逐步实现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靠制度管人管事,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

一、建立督导考核机制

1、成立由秘书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中层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心督导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日常考核。职工日常考核由办公室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与科长经理每日即时考核结合进行,遇有奖惩事项,按照奖惩标准填写《考核奖惩事项表》,按权限签署意见后,交中心办公室备案。

3、年终考核。由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民主测评,评定出优秀、合格、不合格名次。同时,办公室主任汇总每名职工全年的考勤、考核、日常奖惩的综合情况。依据考核结果与综合汇总结果,按本制度有关规定研究确定奖惩。

二、 奖励规定

奖励种类:会议表扬、颁发荣誉证书、报送先进、颁发一次性奖金、提职重用等。

三、处罚规定

处罚种类分为:警告、经济处罚、停职检查、降职、免职、解聘。罚金在月底工资单落实。所有财政开支人员涉及的处罚款项,从各项补贴、津贴、福利中扣除,不足者扣发工资。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连续旷工5天以上或年内累计旷工10天及其以上或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的;

5)年内受到停职检查以上处理后再次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6)年内无正当理由累计缺勤30天的。

7)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同时与企业经营存在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